2021年以来,六盘水市审计局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抓住资产交易“决策、评估、交易”主脉络,重点关注资产交易各环节的履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情况,把揭示资产交易“薄弱点”作为提升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
一、“三环节”潜藏资产交易“薄弱点”
(一)未经资产评估,违规决策决定资产交易价格。在按照相关规定应对资产进行评估情形下,未进行资产评估,以协商方式确定交易价格,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风险。如:2021年,某国有企业以170万元收购某私营企业持有股权,在标的企业占净资产比重39%的固定资产已报废但仍以原值挂账导致净资产账面价值严重高估的情况下,未经资产评估,仍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参考通过协商的方式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研究通过;2020年,某国有企业以160万元收购王某持有股权,在标的企业长期亏损,且净资产账面价值2,485万元明显低于实收资本账面价值3,289万元的情况下,未经资产评估,公司专题会议研究决定以王某实缴资本160万元为股权转让价格。
(二)交易中责任履行失位,签订合同条款对国资方不利。2014年,某国有企业出售商铺给李某,成交价款551万元,合同约定首付款为200万元(仅占成交价款的36%),李某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证》后再支付剩余款项,合同签订后即向其交付商铺,且对其违约责任未作违约金外其他约定,为国有资产损失埋下风险隐患。
(三)交易后违约风险管控缺位,未及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某国有企业与李某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后,李某未按合同约定且有证据表明其无能力支付尾款351万元时,该国有企业未依法及时撤销合同,现合同解除权已消灭,尾款至今也未收回。
协商定价、合同拟定随意、对损失风险视而不见等行为是导致国有资产“外出血”式流失的重要原因,反映出相关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观念缺失、内外部监督不足等问题,应予以重视。
二、“三到位”止住国有资产流失“出血点”
(一)法规落实到位。相关国有企业应严格执行《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规定,针对国有资产交易薄弱环节,细化实化资产交易操作规则,严格把控资产交易流程关。
(二)责任履行到位。相关国有企业应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科学的国有资产交易决策机制,对外投资或资产处置前应开展可行性论证以及风险分析。
(三)监管执行到位。一是履行出资人职责部门加强对国有企业资产交易行为的监管,事前把好审核“关”,事中把好监督“关”,事后把好追责“关”。二是国有企业董事会加强对国有资产交易关键环节经办人的监督,对评估、合同拟定等关键环节做到事清、人清、钱清,杜绝成为“甩手掌柜”。(经济责任审计科徐龙涛)
【来源:六盘水市审计局】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
举报/反馈